因瞒报案件(风险)信息事项负有责任,渤海银行大连分行高管被警告
分类: 最新资讯
编辑 : 大宝123
发布 : 12-06
阅读 :192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瞒报案件(风险)信息事项负有责任,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助理、风险总监侯高冉被警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罚决字〔2023〕35号被处罚当事人侯高冉(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助理、风险总监)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瞒报案件(风险)信息事项负有责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1月21日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